为了加强学生成绩管理,使学生成绩管理逐步实现科学化、规范化、现代化、不断提高教学质量,结合我校教学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学生成绩的管理模式
学生成绩管理分为教务科、院部、教研室三级管理模式:
(一)教务科:发放成绩登记表及学生名册、汇总、存档各院部上交的学生成绩、及时发布学生成绩、学生毕业时总成绩单的打印。
(二)院部:负责本院部所属学生的成绩的查询、成绩存档。
(三)教研室:负责所授课程的成绩登录、报送与存档。
二、成绩折算办法
必修课程(含辅修课)结课总评成绩的构成比例:平时成绩占总评成绩的30%,期末考试成绩占总评成绩的70%。平时成绩由若干个成绩点组成,18学时为一个成绩点,每门课程最多不超过6个成绩点。每个成绩点的考核可采取多种形式,如:课堂提问、小测验、撰写实验报告等。选修课程的总评成绩可以不包括平时成绩,由任课教师灵活掌握。
三、学生成绩的报送
学生成绩单是记载学生考试成绩的原始记录,任课教师务必认真录入(填写)学生成绩。
必修课程成绩
(一)本院任课教师
1、报送形式
期末考试结束后,任课教师要将成绩录入“天津中医药大学成绩管理系统”,并打印纸介质《天津中医药大学期终考试考查成绩登记表》一式三份,并按规定签字,加盖院部公章。一份本教研室存档,另外两份,交教学秘书,由其分别报送教务科、学生所属院部学办,同时向教务科报送电子版成绩单一份。
2、报送时间
考试周结束后的7天内,各院部教学秘书要将本院部各门考试课程成绩单按规定统一报送。
(二)附属医院及外聘教师
1、报送形式
期末考试结束后,任课教师要将成绩录入天津中医药大学成绩管理系统,并打印纸介质《天津中医药大学期终考试考查成绩登记表》(到教务科领取)一式三份,并按规定签字,加盖本院科教科公章。一份本教研室存档,另外两份报送学校教务科。
2、成绩单填写要求
教师报送的表格须各项填写齐全整洁,应使用档案用蓝黑墨水等填写,不可使用铅笔、圆珠笔、彩笔、纯蓝墨水填写,填写时应力求字迹清楚,端正,避免涂改。否则学校教务科将视为无效成绩单予以退回。
3、报送时间
考试周结束后的7天内,各院部教学秘书要将本院部各门考试课程成绩单按规定统一报送。
辅修课程及选修课程成绩
任课教师于开课前到学校教务科领取学生名册及成绩单,结课考试后认真填写成绩单一式两份,任课教师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一份教研室存档,另一份于考试后7天内报送学校教务科存档。填写要求参照本规定中“附院及外聘教师成绩单填写要求”。
四、学生成绩的更改
由于教师在阅卷、评分、登录等过程中的疏忽,使呈报后的成绩单和有关数据需要更改时,到本院部教学秘书处领取并填写“天津中医药大学学生成绩更改审批表”,附该学生本门课程的试卷复印件,一式三份,经院部主任审核批准后,两份交教务科更正成绩,并通知相关院部学办,一份教研室存档。
五、成绩汇总
教学科负责对学生成绩进行汇总,出据学生毕业成绩单。
六、学生成绩查询
各院部学办负责学生成绩日常查询。
七、学生重修成绩管理
(一)任课教师应将重修学生的重修成绩登录到学生“重修记录卡”上,按要求交教务科存档。
(二)重修学生的成绩管理详见《天津中医药大学重修管理办法》(暂行)的相关要求。
八、成绩管理工作中,对未能按照上述要求执行的部门或个人,要按照《教学事故和差错认定及处理暂行办法》处理。
九、本管理规定解释权在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