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中医药大学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改革与修订的指导性意见及实施计划
2013 年 10 月
人才培养方案是在现代教育理论、教育思想指导下,按照预定的培养目标及人才规格,以相对稳定的培养计划、管理制度和考核评价方式,指导人才培养过程的准则。为贯彻《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4 号)文件精神,落实《天津中医药大学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实施计划》(津中医发[2012]143 号),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2012 年)》,结合学校实际,决定启动新一轮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改革与修订工作,并提出以下指导性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国家教育方针。遵循高等教育规律,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树立科学的人才培养质量观, 以学生为中心,以能力培养为指向,以学生健康成长、发展为追求,以适应、服务社会需求为目标。科学教育与人文教育相结合,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相结合, 校内资源与校外资源相结合,师生教育与生生教育相结合,专业能力培养与综合素质养成相结合,全面发展与个性发展相结合。科学研究与教学融合;信息技术与教学融合。教改、学改、管改联动。强化自主,强化反馈,强化综合改革。着力于科学教育理念的实现;着力于学生学习理念的转变;着力于考核评价体系的改革。探索建立品德、知识、能力、素养有机融合,本科教育与毕业后职业发展有序衔接,满足人的需要,为学生未来发展奠定良好基础的人才培养方案。
二、基本原则
1、基础性原则。为学生未来发展奠定宽厚的基础是本科教育的本质功能。在培养目标上,坚持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在课程设置上,坚持课程体系与课程内容的基础性;在教学方法上,坚持教授学生获取知识和能力的方法;在教学目标上,坚持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重在为学生未来的发展奠定基础。
2、规范性原则。各专业培养目标必须在遵循国家颁布的教育标准和《高等院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2012 年)》基础上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培养规格必须符合国家专业规范。在课程设置上,必须保证核心课程体系的完整性和课程名称的规范性。实践教学体系必须科学、完整、有序,符合国家规定的理论与实践教学比例。
3、开放性原则。办学模式开放,鼓励校际之间,区域之间学分互认及与国外院校的多途径、多模式合作办学;教育教学方式开放,鼓励从校园内学习向校园外学习延伸,从学校面授学习向学生自主学习延伸,从传统学习媒介向现代学习媒介延伸;教学质量评价开放,从以教师为主体的质量评价向以学生为主体的利益方质量评价延伸,从校园内质量评价向社会质量评价延伸。
4、多样性原则。鼓励课堂教学、讨论式教学、探究式教学、网络教学、混合式教学等“教”的方法的多样性;鼓励自主学习、合作学习、情境式学习、记忆式学习、形成式学习、转化式学习等“学”的方法的多样性;鼓励基于信息技术的教育教学手段的多样性;鼓励笔试、计算机模拟考试、客观结构化考试等考核与评价方式的多样性。注重发展学生个性,建立相关机制,为学生提供个性发展的环境,支持确有能力的学生个性发展。
5、鼓励学生自主原则。拓展学生自主学习时间,严格控制必修课程学时, 增加选修课程比例,优化选修课程结构;拓展学生专业自主选择空间,增设专业辅修方向;进一步丰富第二课堂;鼓励学生自主评价、自我管理。建立相关机制, 激发学生潜力,为学生自我发展提供政策与环境支持。
6、考核与评价科学导向原则。以发展性考核为指向,以科学评价为原则, 建立健全学生学业的全过程评价体系。加强形成性评价,加强课程终结性考试的科学性。改革考试方法,改变以笔试为主的考核与评价方式,探索建立多元的考核与评价体系。加强学生个性化考核与评价方式的研究,探索建立有利于发展学生个性的考核与评价体系。加强考试分析与反馈,强化考试分析与反馈对教育教学的改进作用。充分发挥考核与评价体系的“指挥棒”作用,科学导向先进教育教学理念的实现,科学导向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科学导向学生学习与发展能力的提升。
三、主要任务
本次人才培养方案改革工作重点内容包括以下三个方面:本科专业指导性培养计划修订与相关文件、制度配套改革与建设工作;引导学生学习观念更新及相关制度建设;考核与评价体系改革与相关制度、题库建设工作。
第一部分 本科专业指导性培养计划修订
本科专业指导性培养计划是学校人才培养的纲领性文件,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教育教学的主要依据,也是学生等利益方监督与评价我校教育教学过程与教学质量的主要依据。新一轮本科专业指导性培养计划修订工作包括以下内容:
一、适应教育教学理论的发展,将原“教学计划”统一规范为“本科专业指导性培养计划”
本科专业指导性培养计划基本框架包括:专业简介、培养目标、培养要求(含实现途径)、修业年限、主干学科、核心课程、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主要专业实验(实训)、第二课堂、考核评价、毕业与学位授予、课程结构分析表、教学进程表、必要说明十四个部分。各部分填写要求见《天津中医药大学本科专业指导性培养计划模板》。
二、优化课程体系与课程结构
建立着眼于学生发展的课程观,科学确立公共课程、专业基础课程、专业课程、专业能力拓展等课程板块;科学定位课程目标,合理安排课程内容,做好各门课程、各课程板块知识的有序衔接,建立各课程板块之间科学、有序的运行体系。
三、释放学生自主学习空间和时间
(一)严格控制必修课程学时
各专业必须严格控制必修课程学时总量。学生每学期必修课程的周学时必须低于 22 学时,详见《各专业培养计划学时修订要求表》。
(二)保证选修学分比例
各专业以选修方式完成学分必须达到总学分(不含实习、见习等内容)20% 以上,以选修方式完成的学分包括:公共任选课程(任选)、专业能力拓展课程
(限选)、英语选修学分、体育自修学分等。
各专业为学生提供的专业能力拓展课程(限选)学时(学分)总量必须是规定修读学分数的 1.5 倍以上,提供的课程资源中包括网络学习课程。
公共任选课程由学校统一规划,分为 7 大类:“自然科学与科技”、“中华文化与历史传承”、“社会与文化”、“自我与人生”、“经济与管理思维”、“艺术鉴赏与审美体验”、“社交礼仪”。
修订《天津中医药大学选修课程管理办法》,鼓励和引导学术水平高、教学质量好的优秀教师和科研人员开设选修课程;鼓励院部将学科基础课开放为公共任选课程;建立选修课程权重制度,科学引导学生选课行为。
(三)调整部分公共课程学分
大学英语由原来的 16 个学分调整为 12 个学分(8 个必修学分,4 个选修学分);计算机由原来的 4 个学分调整为 2 个学分;体育 8 个学分,调整为规定学分与自修学分相结合,其中 2 个规定学分,6 个自修学分,自修学分通过自主选择体育俱乐部完成。
四、设置网络学习学时与翻转课堂,鼓励使用慕课课程
设置网络学习学时。在公共课程中,学校规定设置“网络学习”学时,鼓励各专业在专业基础课、专业课程、专业能力拓展课程(限选)三类课程中设置“网络学时”,网络学时原则上不超过 1 个学分,校级教学指导委员会负责对“网络学时”的必要性和学时设置进行评审,评审通过方可增设。公共任选课程(任选) 由学校统一安排设置“网络学习”学时。公共课程设置“网络学习”学时具体要求见表 1:
表 1 公共课程“网络学习”学时设置要求
课程名称
总学时
学分 课堂学 习学
时
实践学时 网络学 习学
时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54 3 27 18 9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108 6 54 36 18
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 54 3 27 18 9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36 2 27 0 9
职业生涯设计与实现 9 0.5 0 0 9
大学生就业与创新创业指导 36 2 0 0 36
军事理论 36 2 18 9 9
大学语文 36 2 27 0 9
课程名称
总学时
学分 课堂学 习学
时
实践学时 网络学 习学
时
高等数学 45 2.5 36 0 9
健康教育(含心理健康教育) 54 3 18 0 36
设置翻转课堂,开设网络学习的课程必须设置翻转课堂。网络学习等相关要求参照《天津中医药大学网络资源学习管理办法》执行。
五、确保实践教学体系的科学性与完整性
各专业必须保证实践教学学时,科学设置理论课程与实践教学的比例。
实践教学包括实验、实训、见习、实习、毕业设计与论文、暑期专业实践等。实践教学环节的学分(学时)应占总学分(总学时)比例为:人文社科类专业不低于总学分(学时)的 20%,理工科专业不低于 25%,医学类(中医学、针灸推拿学、中西医临床医学、护理学)专业不低于 35%。暑期专业实践四年制专业需完成 4 个学分,五年制专业需完成 6 个学分,七年制专业根据不同方向确定学分。
六、开设“第二课堂”
将 2008 版教学计划中的“课外实践活动”统一为“第二课堂”,并纳入本科专业指导性培养计划。
各本科专业指导性培养计划中必须含有紧密围绕学生知识、能力、素质提高的第二课堂学分。四年制专业必须完成 8 个学分,五年制专业必须完成 10 个学分,七年制专业根据不同方向确定学分。
七、鼓励使用原版外文教材,鼓励开展双语教学
鼓励使用原版外文教材授课,对于首次使用外文原版教材教授必修课程的教师,其工作量予以上浮 1.5 系数支持。各专业视实际情况可设置双语教学课程, 并在此类课程名称后加括号标注上课语言,如“英语”或“日语”。
八、鼓励设置双学位专业(辅修方向)
各学院可设置双学位专业(辅修方向)。鼓励院部从历史文化、信息技术、文艺美学三个方面开设辅修方向。修读的组织与管理按照《天津中医药大学双学位、辅修教育管理办法(试行)》执行。双学位专业的课程设置要从建立完整专业知识体系出发,学分总量控制在 50 学分左右,辅修方向课程学分总量控制在
20 学分左右。
九、修编教学大纲
全面修编教学大纲。详见《天津中医药大学修编教学大纲的工作要求》。十、《教案》转型升级为《教学设计》
教学设计是教师运用系统方法、分析教学任务、确定教学目标、选择策略手段、制定教学流程、评价教学效果,以达到课堂教学最优化的编制教学预案的过程。新的本科专业指导性培养计划实施后,在教学过程中以“教学设计”取代“教案”。相关要求参照《天津中医药大学编写教学设计的工作要求》。
十一、学制及学期安排
(一)学制与修读年限
四年学制的专业在校修读年限为 4 年,五年学制专业在校修读年限为 5 年,
七年学制的专业在校修读年限为 7 年。
(二)学期
学校实行双学期制,每学年分为两个标准学期,原则上每学期为 19 周,根据国家法定节假日安排会有所调整。
第 1-18 周为教学周,其中,第 18 周为“综合周”。“综合周”内要求教师在完成教学大纲教学内容的基础上,必须完成以下教学内容:①教师反馈学生本学期、本门课程“学”的情况,学生反馈教师本学期、本课程“教”的情况;②部分课程进行多元考核。
第 19 周为考试周。进行期末考试,每门课程考试结束后,即通过教学平台公布空白试卷和参考答案与评分办法,学生进行“学”的情况自评,并可在教学平台上与任课教师进行互动。
试卷分析与反馈是学期教学过程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试卷必须按照相关规定判读、分析与反馈并运用于改进教学(详见《天津中医药大学考试管理规定》)。
(三)学分与学时折算办法
为方便教学安排,课程的总学时应为 9 的倍数,计算学分时精确到小数点后
一位,学分最小计算单位为 0.5 学分。
1、理论课学时按 18 学时计 1 学分;
2、实验(实训)教学 18 学时计 1 学分,凡课内实验超过 18 学时的课程, 必须将实验部分独立设置为一门课程;
3、集中安排的实践性环节按照每 1 周计 1 学分,分散的实践教学环节在折合成教学周后计算学分。
十二、工作要求
为保证本科专业指导性培养计划修订工作顺利完成,要求各院部、职能处室
必
高度重视此次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按时完成所分配的任务。
(一)教务处
1、组织召开修订本科专业指导性培养计划说明会,明确修订要求、明确院
部工作分工和职责。
2、指导院部完成本科专业指导性培养计划修订工作。
3、形式审查学院报送的本科专业指导性培养计划及相关配套材料。
4、组织召开校级教学指导委员会论证本科专业指导性培养计划。
5、编印评审通过的本科专业指导性培养计划,下发执行。
(二)学院、部
1、成立本科专业指导性培养计划修订领导组和起草工作组
各学院成立本科专业指导性培养计划修订领导组和起草工作组。领导组由院长任组长,主管教学副院长、专业负责人为成员,负责本科专业指导性培养计划的领导、组织和实施工作;起草工作组由专业负责人任组长,专业基础和专业课程教师为成员,负责本科专业指导性培养计划的起草工作。
2、制定工作计划
各学院、部根据学校总体时间安排,于 2013 年 11 月份中旬之前将学院修订工作具体计划报送教务处备案。
3、组织开展“论专业”活动
“论专业”是修订人才培养工作的基础性工作,“论专业”后,方可启动本科专业指导性培养计划的编写工作。“论专业”活动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①本专业国内概况;②2008 年版教学计划在运行过程中表现出来的优势,出现的问题和不足;③确定培养目标依据;④培养要求编写依据;⑤实现培养要求途径的说明;
⑥选修课程和必修课程学时比例,实践教学体系及设计依据,实践与理论学时比例及依据;⑦第二课堂设计思路;⑧“网络学习”学时设置及资源与考核提供方式;
⑨考核与评价体系设计指导思想与实施方案;⑩与国内同类专业相比的优势与差距。
学院要认真组织“论专业”活动,必须邀请校内外专家、行业用人单位、学生代表、校督导专家、任课教师、招生就业管理部门等利益相关方参加,务求实效
并形成书面材料,作为修订本科专业指导性培养计划的原始资料备查。
4、起草本科专业指导性培养计划
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起草本科专业指导性培养计划,并形成初稿。
5、报送教务处进行形式审查
学院将本科专业指导性培养计划初稿报送教务处,由教务处按照修订要求进行形式审查。
6、组织开展“说课程”活动
学院必须组织开展“说课程”活动。并根据专业需要,打破院部、教研室界限, 邀请校内外专家、行业用人单位、学生代表、校督导专家、任课教师等利益相关方参加。按照教学、实验、实习等大纲的基本框架开展“说课程”活动。
7、完善本科专业指导性培养计划
在“说课程”的基础上,修订教学大纲,撰写教学设计,建设题库(卷库),完善本科专业指导性培养计划。
(三)其他部门
本科专业指导性培养计划修订工作时间紧、任务重、牵涉面广,全校教师和管理部门必须高度重视。人事处、学生处、团委、招生就业处、武装部、公教部、社科部、体育健康学院、实验教学部、实训教学部要密切配合学院工作。院部之间也必须要相互配合,协作完成修订工作。
十三、时间安排
学校制定总体工作时间安排,院部可根据本院工作实际,拟定院部工作时间安排,但必须准时、保质的完成修订任务:
1、2013 年 11 月 2 日召开修订本科专业指导性培养计划工作要求的说明会;
2、2013 年 12 月中旬前完成“论专业”活动;
3、2014 年 3 月底前完成本科专业指导性培养计划初稿修订工作,并将本科专业指导性培养计划、“论专业”工作情况与总结报送教务处;
4、2014 年 4 月底前完成“说课程”活动;
5、2014 年 6 月召开校级教学指导委员会,听取学院汇报,审定各本科专业指导性培养计划;
6、2014 年 7 月完成教学大纲修订与编写工作;
7、2014 年 7 月至 8 月底前完成教学设计与题库(卷库)建设工作;
8、2014 级新生执行新的人才培养方案。
十四、各学院修订任务一览表
表 2 各学院修订任务一览表
二〇一三年十月
第二部分 引导学生转变学习观念
人才培养方案的服务对象是学生,学生是人才培养方案实施的主体和实现培养目标的重要组成部分。学生必须积极主动融入人才培养方案实施的全过程,必
须主动更新学习观念,快速完成高中生到大学生的转型,快速适应高等教育在教育教学理念、教学方法、学习方式上的转变,快速适应科学人才培养质量观下的考核评价体系与质量评价方式的转变,快速适应发展动力源由外部动力源向内部动力源的转变。
一、前移新生课堂,引导学生初识大学
(一)开展新生入学前教育。编写《我是大学生了——大学新生的第一课》, 介绍大学生活与高中生活的区别,以及探究式学习、基于问题式学习、情境式学习、形成式学习、转化式学习等学习方法,并与录取通知书一起寄送大学新生, 使学生初步了解大学生活和学习。
(二)建立大学生新生入学前学业网络咨询平台。组织各学院建立,以学院为单位,建立基于 BB 教学平台的专业咨询平台,实现大学新生与学院、专业负责人、辅导员互动,为学生提供提前了解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机会。
二、加强新生入学教育,引导学生认识大学学习
(一)加强制度教育。在新生入学阶段,详细讲解学业方面的管理规定,特别是选课制度、学生调整专业制度、考勤制度、考试纪律、学业警示制度等。
(二)加强人才培养方案说明工作。新生入学教育期间,加大人才培养方案尤其是培养目标、课程体系、考核与评价方式的说明工作,使学生周知自己未来所学专业的目标和课程体系等。
三、建立分年级、分专业递进式贯穿全学制的学业规划教育体系,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学业观
学业规划教育要做到学制内全覆盖,分年级、分专业建立递进式贯穿全学制的学业规划体系。第一阶段强调引导,即通过与成功校友、与学长、与专业教师和辅导员多方面交流,引导新生认识到建立学业规划的重要性,初步形成个人的学业规划;第二阶段注重固化,即通过社会实践、项目申报、技能培训等帮助学生完善个人的学业规划;第三阶段在于巩固,即通过强化择业知识和技能培训、社会实践、营造好的学习考研、参加公务员考试氛围,进一步细化学生学业规划; 第四阶段重在总结,即客观评价学生,及时发布就业信息,帮助学生进行职业选择。
四、加强“学”的方法教育与改革,引导学生由“依赖型”学习观向“自主型”学习观转变
(一)强化学习态度、价值观(情感)的培养
在知识、技能(能力)二维教学目标的基础上,增加并强化对学生的学习态度、价值观(情感)的培养,引导学生建立正确的学习态度和价值取向,提升专业兴趣,建立终身学习意识,提高自主学习能力。
(二)开设《大学学习学》系列讲座,为学生讲解大学学习的特点和要求, 引导学生正确认识大学学习,积极转变学习观念,快速适应大学学习。
(三)强化第二课堂育人作用,引导学生转变第一课堂学习才是学习的观念。构建学术交流平台、创新实践平台、人文学习平台、体育竞技平台、志愿者服务平台等多种形式的第二课堂,并通过制度建设促使学生积极参加第二课堂,强化第二课堂育人作用,引导学生建立“第二课堂”也是学习的学习观念。
五、试行“学生个人发展档案”制度,引导学生正确进行自我评价
在本硕连读中医学专业试行,同时鼓励其他专业共同参与,建立“学生个人发展档案”,引导学生自我监控、自我评估、自我反思、自我完善、追求卓越。
“学生个人发展档案”包括“学生个人发展增值档案”、“学生诚信档案”两个部分。
“学生个人发展增值档案”由学生自己完成,以学期为单位,记载参加实践活动、获得奖励、朋友数量增加、课程学习质量等方面情况,评价自己在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实践能力、交流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五个方面的能力增值情况。
“学生诚信档案”由学校完成,记录学生遵守考勤、考纪、校规、校纪的情况。六、建立以学生发展为目标的考核评价体系,促进学生学习观念的转变
深化考核评价体系改革,充分发挥考核的指挥棒作用,建立以学生发展为目标的考核评价体系,促进学生学习观念的转变,详见第三部分考核与评价体系改革。
七、建立教学助理制度,强化学生主体意识培养
建立教学助理制度、学生评学制度,完善学生评教制度,更新学生评教手段, 强化学生在教学和管理工作中的主体地位,引导学生增强责任意识,为自己未来 发展承担起应尽的责任。具体参见《天津中医药大学学生参与教学管理工作办法》。
第三部分 考核与评价体系改革
考核与评价体系改革是本次人才培养方案改革与修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通过考核与评价体系改革,引导学生更新学习观念、明确以学生发展为考核目标, 促进科学教育理念和科学人才培养质量观的落实与实现。
一、分类指导,实施适合不同学科(专业)与不同课程类别的考核方式改革
(一)依据课程类别进行考核方式改革
在公共课程、专业能力拓展课程(限选)、公共任选课程(任选),以及部分专业课程、专业基础课程中以多元考核方式(客观结构化面试、学生自主评价、计算机网络考核、论文等)取代传统的记忆性为主的终结性考核方式,积极探索其他课程的多元考核与评价方式,同时积极探索分段式考试。
(二)依据课程性质进行考核重点改革
基础性课程主要从记忆、理解两个方面考核学生掌握水平,引导学生夯实基础;专业性课程则在考核上述两方面的基础上,优化期末考试题型结构,增加知识融会贯通能力、运用知识解决问题能力、批判性思维能力三个方面的考核,引导学生向学习更高阶段——形成式、转化式学习过渡。
二、探索实施考试管理机制改革
积极推动考试管理机制改革。在人文管理学院、体育健康学院部分专业试行考试二级管理。
三、加强形成性评价
(一)增加平时考核成绩在课程总评成绩中所占比例,平时成绩比例为 40%, 期末考试成绩为 60%;每 18 学时为一个形成性评价单元,强化作业环节,强化生师互动和生生互动,具体详见《天津中医药大学考试管理规定》。
(二)重视对学生课外自主学习考核。将课外学习、翻转课堂内容纳入教学大纲与结课考试,强化学生课堂外的自主学习。相关要求参照《天津中医药大学网络资源学习管理办法》执行。
(三)提高毕业审核指标的全面性
将大学英语必修学分、学生体质健康达标情况、选修学分纳入绩点计算范围, 更全面的考核学生,同时提高学生对上述内容的重视程度。
(四)推行“3(等级)加 X”评分方法改革
“3(等级)加 X”评价方式:“3(等级)”指按照“优秀、良好、中等、差”四级评定学生课程考核成绩,评分时必须包括至少 3 个等级,科学确定前三个等级的比例,“X”指“差”等级,其比例或人数由教师根据实际情况判定。
“3(等级)加 X”评价方式在公共任选课程(任选)、专业能力拓展课程(限选)、大学英语选修课程三类课程中全面实施;在人文管理学院、体育健康学院部分专业必修课程中试行。
(五)加强教学过程反馈
加强教师对学生课程学习的全过程反馈。加强课堂实时反馈,对课堂学生出勤、作业、提问等进行实时性反馈与指导;充分发挥网络教学平台的跨时空反馈功能。建立相关机制支持考试反馈对教育教学质量的改进作用。
四、加强实践教学考核,提高学生实践能力
(一)加强医药学类专业实验(实训)环节考核。加强实验教学考核,修订实验教学考核管理办法,培养学生科学思维与动手能力;完善基于课程整合基础上的递进式实验(实训)考核,培养学生知识运用能力与临床综合能力;完善客观结构化临床考试(OSCE),增加考试项目,加强 OSCE 考试总体设计评价、试题质量评价和考核效果评价;完善临床实践教学考核制度,将科室考评、专业理论和临床能力考核有机结合,科学考核和评价学生发现、分析、解决临床问题的综合能力。继续进行附属医院、教学医院临床教学状态考核与评价工作。
(二)加强非医学类专业实习考核工作。加强人文、管理学类专业毕业实习管理,提高毕业实习(设计)质量考核工作,加强毕业论文各主要环节的考核与监督,贯彻落实教育部《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和《天津中医药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完善“天津中医药大学本科毕业论文管理系统”和“天津中医药大学本科毕业论文查重制度”,提高毕业论文质量。启动人文、管理学类专业实践教学基地教学状态考核与评价工作。
五、完善考试管理系统
以学生发展性考核与评价为指向,完善“天津中医药大学考试管理系统”,增加试题数量,丰富试题类型,优化题型结构。引入教育测量学手段,多样化学生评价方法,提高试卷分析的质量和水平,建立学生试题完成情况、教学目标完成水平、学生知识掌握水平、题库效度与信度水平的反馈系统。
六、探索建成以学生发展为指向的学生学业发展考核与评价系统
整合教务系统、BB 教学平台、考试管理系统、学生个人发展档案四个系统的学生个体信息,从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实践能力、交流能力、社会适应能力五个方面设置信息采集点,采用多元评价主体方式,建立“天津中医药大学学生学业发展水平评价系统”。
七、引入社会评价机制,科学评价人才培养质量
树立科学的人才培养质量观,积极探索人才培养质量评价方式改革。按照教育部“五位一体”评估要求,以审核评估与专业认证为契机,建立健全内外部有机
结合的质量评价体系;改革以学校、教师为主体评价学生质量的方式,引入利益方评价机制,鼓励学生、行业主管部门、用人单位、学生家长参与人才培养质量评价工作。开放、延伸评价主体,引入社会评价机制,系统开展毕业生就业、创业质量评价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