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教育部近期下发的《教育部关于启动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精品课程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2003]1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精品课程建设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教高厅[2003]3号)及市教委有关文件精神,推动我校精品课程建设,促进教育教学质量提高,特制定本办法。
一、建设原则与基本思路
1.建设原则
精品课程建设是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精品课程建设是优秀课程建设工作的延伸和发展。精品课程建设要与我校高水平教师队伍建设相结合,要以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为主体,并充分考虑学科与专业分布及示范带动作用,建立起校、市、国家三级精品课程体系。
2.基本思路
精品课程建设的基本思路是广泛依靠教师和学生,调动教师和学生建设精品课程的积极性,特别是鼓励名教授讲授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精品课程建设应强调科研与教学的紧密结合,使教学内容能反映新的科学技术成果,教学过程贯穿创新思维;精品课程建设以全面提高学生素质,提高广大学生的国际竞争能力为重点,通过为学生提供优质教学资源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建设目标
1.课程体系要体现先进的教育理念。
2.教学内容要具有系统性、科学性、先进性,能够充分反映本学科领域的最新科技成果,广泛吸收先进的教学经验,并能和本领域的经济发展需要相结合。
3.教学方法特色鲜明、符合素质教育要求;教学手段先进,有效使用现代教育技术;拥有一套比较完善的、立体化的系列精品教材。
4.具有科学的考核方法。
5.建成高水平的、结构合理的教师梯队和科学现代的教学管理体系。
6.能满足学生自主学习和个性发展需求。
三、精品课程组织评审办法
评选精品课程的过程即是精品课程建设过程。评选精品课程分为校、院部两级。
(一)校系部级精品课程的评选
1、申报条件
(1)精品课程建设的范围是基础课、专业基础课或专业课程。
(2)申报课程必须是为我校本科生连续开设三年(包括三年)以上。
(3)课程的主讲教师至少应具有副教授职称。
(4)有关教学大纲、授课教案、习题、实验指导、参考文献目录、课件等已经上网,并在网上提供现场教学录像(申报时不少于50分钟)。
2、申报和审批时间
每学年第二学期的3月1日-3月30日。
3、申报和审批程序
(1)各院部要成立精品课程建设领导小组,由院部领导以及有较高学术水平的教授组成。领导小组负责院部级精品课程的评审并推荐校级精品课程。
(2)精品课程建设领导小组要依据专业课程体系制定精品课程建设规划,以使评选精品课程的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要以学校精品课程评选标准为依据,制定本院部精品课程建设实施细则,把课程建设作为教学工作中的重点来抓。课程建设规划和实施细则要上报教务处备案。
(3)院部级精品课程的申报:由课程组向院部提出申请,填写《院部级精品课程申报表》,撰写《精品课程建设自评报告》,经院部精品课程建设领导小组进行综合评审(包括聘请同行专家听课、审查教研室材料、评分、进行学生问卷调查等),达到本院部精品课程标准后,即可评为院部精品课程。
(4)精品课程建设的全部资料要在院部建立教学档案。
(5)院、部精品课程建设成果将作为学校对院、部教学工作的考评指标之一,因此,每学年末各院部要将本年度精品课程建设工作总结报教务处备案。
(二)校级精品课程评选
1、申报条件
申报参评校级精品课程的课程必须是院、部级精品课程,并由院、部精品课程建设领导小组推荐。
2、申报时间
每学年第二学期的3月1日-3月20日。
3、申报材料
(1)天津中医药大学精品课程申报表(由课程组填写,附院系部领导推荐意见)
(2)精品课程建设自评报告
(3)院系部级精品课程专家考察意见表(由同行专家填写)
(4)同行专家评分表(院部精品课程建设领导小组聘请4名专家填写)
(5)学生问卷评分统计表(学生问卷样本,在校生不少于50人;毕业生不少于30名)
(6)专家听课记录(本课程参加院部级评选时专家的全部听课记录)
(7)现场教学录像光盘(RM格式)
4、审批程序
(1)学校成立课程建设委员会,由主管教学的校长、教务处长、各院部主任及有较高学术水平的教授组成。负责校级精品课程的评审和市级精品课程的推荐工作。学校课程建设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教务处。
(2)精品课程的评审标准以津中医[2003]70号文件附2“天津中医学院精品课程评选标准”为执行依据。
(3)初审立项
学校组织课程建设委员会专家对申报的课程进行初审,以无记名方式投票,获三分之二(含三分之二)赞成票数的课程将确认为校级精品课程立项课程,并给予一定的建设经费资助(详见“天津中医药大学课程建设及教育教学研究基金使用及管理办法”)。
(4)中期考察
学校课程建设委员会专家在每年的4月中旬—5月底深入课程组进行中期考察(包括专家听课、查看教学档案材料、专家抽测、专家考察意见等)。
(5)验收评估
学校课程建设委员会在6月中旬进行验收评估,专家集中审阅各院、部上报的有关材料、听取各课程组的汇报并进行综合评议后,以无记名方式投票,获三分之二(含三分之二)赞成票数的课程授予校级精品课程的称号。对校级精品课程学校将下发文件进行表彰,发给荣誉证书,并给予一定的建设经费。
凡经校内评审未达到精品课程标准者,可予以重点建设,允许今后重新申报。
(三)市级精品课程的遴选、推荐及建设
1、遴选条件
申报参评市级精品课程的课程必须是校级精品课程。
2、申报时间
每年3月1日-3月20日。
3、遴选推荐
每年3月下旬,由校内专家和校外专家组成专家组,对申报的校级精品课程依据“市级精品课程评选标准”进行综合评议,以无记名方式投票,获三分之二(含三分之二)赞成票数的课程推荐参评市级精品课程。同时学校将给予一定的建设经费资助(详见“天津中医药大学课程建设及教育教学研究基金使用及管理办法”)。
参评市级精品课程的课程组应遵照“市级精品课程评选标准”,全面加强建设。
4、报送参评市级精品课程材料
参评市级精品课程的课程组在每年的6月1日-6月5日将参评市级精品课程材料报送教务处。主要材料有:
(1)精品课程建设自评报告(一式四份)
(2)各精品课程负责人填写完整的“天津市精品课程申报表”和“精品课程简介表”(各一式四份)
(3)申报精品课程的光盘(RM格式)
(4)网上授课评价及现场教学录像的网址与密码等
5、表彰
对确认为市级精品课程的课程组,学校将下发文件进行表彰,并给予一定的课程建设经费。
(四)国家级精品课程申报、遴选、推荐及建设
1、遴选条件
申请参评国家级精品课程必须是天津市级精品课程。
2、申报时间
每年3月1日-3月20日。
3、申报材料
(1)精品课程建设自评报告(一份)
(2)各精品课程负责人填写完整的“国家精品课程申报表”(一份)
(3)申报精品课程的光盘(RM格式)
(4) 网上授课评价及现场教学录像的网址与密码等。
4、遴选推荐及建设
每年4月初,学校组织专家对申请参评国家级精品课程的课程依据“国家精品课程评估指标”进行全面评估,遴选出一门优秀者参加市教委国家级精品课程的初选,通过初选者即确认为我校国家级精品课程立项课程。学校将对立项的国家级精品课程制订专门的培植计划,学校全面协调,在硬件、软件、人力、物力上大力支持,全力培植。
5、向市教委上报参评材料的时间及内容
(1)上报时间:每年6月下旬。
(2)向市教委上报参评材料的内容:以当年市教委下发文件为准。
四、建立科学、有效的精品课程评估机制
被确认为校级或市级的精品课程,只是课程建设的阶段性成果,所以应继续巩固提高,学校课程建设委员会将建立科学、有效的精品课程评估机制,实行评估-建设-再评估-完善的全过程。对被确认的校级和市级精品课程依据“精品课程评选标准”进行跟踪评估(重点评估精品课程评选标准中的“带*号的项目”),精品课程负责人应定期对该课程进行升级、维护、与更新,每年必须向学校提交精品课程建设成果年度报告;在评估中实行同行专家评估与学生评估相结合,充分依靠广大学生,实行学生《教师课堂教学信息反馈》,学生参与教学效果评价,精品课程的教师其学生满意率应在90%以上。通过以上措施来促进精品课程的可持续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