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07]1号)和《关于启动2007年度双语教学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的通知》教高司函[2007]137号文件精神,培养一批教学理念先进、教学方法合理、教学水平高的双语教学师资,发挥项目的示范辐射作用,提高我校双语教学水平,特制订双语教学示范课程建设工作条例。
一、建设目标
通过双语教学示范课程的建设,旨在形成与国际先进教学理念与教学方法接轨的、符合中国实际的、具有一定示范性和借鉴意义的双语课程教学模式,为培养学生的国际竞争意识和能力发挥重要作用。
二、建设规划
从2007年至2010年共支持建设10门校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5门市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3门国家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每年将确定有关学科领域进行重点建设。
三、建设内容
双语教学示范课程的建设内容包括双语师资的培训与培养、聘请国外教师、专家来华讲学、先进双语教材的引进与建设、双语教学方法的改革与实践、优秀双语教学课件的制作、双语教学经验的总结等。同时,积极利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共享相关教学资源,以发挥示范辐射作用。
四、双语教学示范课程的评选办法
评选双语教学示范课程的过程即是双语教学示范课程的建设过程。
(一)校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的评选
1、申报条件
(1)申报建设的双语课程应具有较好的建设基础,至少已面向两届学生开设,修习该课程的学生具有较好的外语基础,双语教学效果良好。鼓励有关学科专业以系列课程形式(3-5门)申报,也可以单门课程申报。
(2)申报课程的负责人原则上要有出国留学的经历。应有人员相对稳定的课程组(教学团队),课程组成员结构合理、外语水平较高、教学水平和教学效果好。鼓励聘请国外教师、专家来华进行双语教学工作。
2、申报时间
每学年第二学期的3月1日-3月10日。
3、申报材料
(1)双语教学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申报表
(2)该课程的教学大纲、授课教案、习题、实践(实验、实训、实习)指导、试卷及答案、参考文献目录等材料。
(3)课程负责人不少于45分钟的现场教学录像(rm格式,不大于50MB)。
4、审批程序
(1)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负责校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的评审和市级、国家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的遴选、推荐工作。
(2)初审立项
学校组织教学指导委员会专家对申报的双语教学示范课程建设项目进行初审,以无记名方式投票,获三分之二(含三分之二)赞成票数的项目将确认为校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立项,并给予一定的建设经费资助。
(3)中期考察
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专家在每年的4月中旬—5月底深入双语教学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组进行中期考察(包括专家听课、查看教学档案材料、专家抽测等)。
(4)验收评估
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在6月中旬进行验收评估,专家集中审阅各立项双语教学示范课程建设项目上报的有关材料、听取各项目负责人汇报并进行综合评议后,以无记名方式投票,获三分之二(含三分之二)赞成票数的团队授予校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的称号。对校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学校将下发文件进行表彰,发给荣誉证书,并给予一定的建设经费资助。
凡经校内评审未达到校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标准者,可予以重点建设,允许今后重新申报。
(二)市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的遴选推荐
1、遴选条件
申请参评市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建设项目必须是校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
2、教学指导委员会专家依据市教委相关文件精神对申报参评市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的课程进行遴选和推荐。
3、对推荐参评市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的课程组,学校给予一定的建设经费资助。
(三)国家级教学团队的遴选推荐
1、遴选条件
申请参评国家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的课程必须是市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
2、校教学指导委员会专家依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对申报参评国家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的课程进行遴选和推荐。
3、对推荐参评国家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的课程组,学校给予一定的建设经费资助。
五、建立科学、有效的双语教学示范课程评估机制
被确认为校级或市级的双语教学示范课程只是双语教学示范课程建设的阶段性成果,所以应继续巩固提高,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将建立科学、有效的双语教学示范课程评估机制,实行评估-建设-再评估-完善的全过程。对被确认的校级和市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依据相关文件精神进行跟踪评估,双语教学示范课程负责人应每年向学校提交双语教学示范课程建设成果年度报告;在评估中实行同行专家评估与学生评估相结合,充分依靠广大学生,实行学生《教师课堂教学信息反馈》,学生参与教学效果评价,教学团队的教师其学生满意率应在90%以上。通过以上措施来促进双语教学示范课程的可持续性发展。
天津中医药大学教务处
2007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