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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中医药大学校级本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的管理办法
2018-10-11 09:16   审核人:

为进一步提高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质量,调动学生进行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创作的积极性,学校决定从 2008年起,开展校级本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规定如下。

一、评选标准
凡拟申报校级优秀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必须从被院(系)论文答辩委员会评为优的毕业设计(论文)中推荐,论文选题必须符合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内容详实,具有教高的理论和应用价值,能真正代表专业培养水平。

二、评选要求
1、各院(系)应成立专门的评审小组,在学生已经全部完成答辩的基础上,对拟申报校级优秀的本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进行集中评议,并在全院(系)范围内组织公开答辩。此外,应详细填写《天津中医药大学本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申报表》和《天津中医药大学本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荐汇总表》,并将拟申报本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单独储存备份。
2、申报本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数量一般不超过各院(系)本科毕业生总数的 5%。
3、各院(系)应于每年 6 月 20 日前,将《天津中医药大学本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申报表》与《天津中医药大学本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荐汇总表》连同毕业设计(论文)备份一起报到教务处实践教学科。过期不报视为放弃,不再补办。
4、学校收到院(系)的申报材料后,将对申报校级本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进行综合评议。
5、为了鼓励教师认真负责地做好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也将按照一定地比例进行毕业设计(论文)优秀指导教师地评选。

三、奖励
学校将对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获奖的学生和优秀指导教师进行表彰。 被评为天津中医药大学校级本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和优秀指导教师,学校将颁发《天津中医药大学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证书》和《天津中医药大学毕业设计(论文)优秀指导教师证书》,同时编入《天津中医药大学优秀毕业设计(论文)集》。各院(系)应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及时向本院(系)的学生和教师进行宣传动员,同时组织好本单位的评审和推荐工作,使校级本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评选工作得以顺利进行。


附件 1:天津中医药大学本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申报表
附件 2:天津中医药大学本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荐汇总表


教务处
2008 年 10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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